法院执行期限过了咋办

法院执行期限过了咋办
2024年11月14日 15:05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因此,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过了执行期限的话,就丧失了法律救助条件与机会了。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强制执行,都是法律救济的形式和措施,过了申请法律救助措施的时限了,法院可以以程序为由不管了,所以你这事真就可以能永远失去判决书栽定给你的权益了。
你可以偿试以下办法来进行粥补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一、法律救济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维权中不得不到最后才使用的方法,虽然是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但是判决书也不是一张绝对无用的白纸。你在强制执行期间没用申请,目前已经过了申请期限,但是对方法定义务并没有消除,仍然还有偿还和给付的义务。你应该就目前的现状向当地判决的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督促、栽定对方履行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与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按照《民诉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有时效中止、中断法理,如果法院真要是主张公平,在以上法理概念上能找到“由头”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对这种情况有应对之策,即对被执行人实施行政措施,如拘传拘留被告等,再抗拒执行的话,还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处罚他。
二、你也可找对方协商,给予对方的优惠条件,要求对方履行或部分履降低以损失吧。还可以与对方达成履行的协议或还款计划,如果对不肯的话就只能用其它没办法了。
三、试着通过再次诉讼的方式操作,也许还可以获得机会。如果有新的证据和事实能够再起诉时将原判决没有履行部分申请在内就可以了。但这样的事有争议,虽有成功案例,但操作比较麻烦,最好在当地找个“刁钻”律师来帮你操作。
四、如果依法和正常渠道解决不了,那也还有办法,也就是找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为你主张,这些人一般是黑白道都通的,只是成本要高些。

网友(2):

已经失去获得法院司法救济的权利。就是说,儿子如果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受理和立案。虽然失去了法院强制执行的保护,但是儿子依然拥有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尝试一下自行去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有可能办不成,但是可以一试。再就是,父亲已经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不再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比如拆迁补偿款的取得)该房屋的权利。 第一个判决是确权之诉,如果父亲拒绝腾让房屋,儿子可以再行提起侵权之诉,就是说起诉父亲侵犯了儿子的房屋所有权。这样,在第二次起诉后,儿子有可能实际占有该房产。 法院规定执行时效的目的,是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 提高司法活动的效率,使不稳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等尽快稳定下来,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