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问题简直就是问对人了哈!高速公路两侧三十米以内,匝道五十米以内都属于国家规定的红线控制范围区,在区域内的不能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但是在高速公路修建之前就存在房屋或者是广告(永久型建筑物)在建好高速公路时都还未得到拆除的,可以上报所属高速公路路公司得到解决,(意思就是政府拆除后给予房屋的赔赏)!我这个回答决定正确,因为我就是高速公路搞路政工作的!
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不准许建,,人家建好的,是在文件前就建好了了拆迁还给补助呢,文件以后在建就属于违章,不仅违章还有个受到处罚呢
那高速公路30米内可以建厂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