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的土地政策是怎样的,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盖房

2024-10-22 16:34:46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想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房屋,需要走相关的审批程序: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一、审批原则:

(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二)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三)符合当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

(四)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原宅基地;

(五)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人资格:

(一)因国家建设或镇、村建设需要拆迁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三)复退、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回原籍落户,确无宅基地者;

(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规划的实施,需要拆迁的;

(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藉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六)符合申请宅基的其他条件的。

扩展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

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网友(2):

您好,想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房屋,需要走相关的审批程序: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一、审批原则:
(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二)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三)符合当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规定的用地标准;
(四)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原宅基地;
(五)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
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人资格:
(一)因国家建设或镇、村建设需要拆迁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三)复退、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回原
籍落户,确无宅基地者;
(四)原宅基地影响村镇规划的实施,需要拆迁的;
(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藉落户,农村确无住房
的;
(六)符合申请宅基的其他条件的。

三、申请宅基审批程序:
(一)建房户提出书面申请:由住房困难户提出书面申请交
村民小组;
(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张榜公告: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
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加注意见张榜公布,
并报村委会;
(三)村民委员会根据住户实际,签注意见统一上报,并将
花名册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四)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填写《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
书》:国土资源所派人员现场踏勘,对拟建房使用土地进行丈量,
并由国土管理员写出踏勘调查报告;对符合条件、符合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的建房户,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审查结果交
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村
民监督;
(五)乡(镇)政府提出审批请示:公示后无争议的由国土
资源所将用户花名册及相关材料报县国土资源局。
(六)县政府批复:国土资源局代县政府负责对上报的材料
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用地户,报县政府批复。
(七)现场放线:对县政府批复同意建房的用户,由国土资
源所派人到现场定界、放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