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结算和托管行结算,也叫分仓模式和直连模式。券商结算模式跟个人投资者的结算方式一样,产品使用券商结算模式简单理解就可以理解为大散户。托管行结算是指通过托管行进行资金的结算。二者的区别有:
1、结算方式 既然说的是结算模式当然最大的区别就是结算方式。
券商结算是通过券商进行资金的结算,也就是通过在券商开的资金账户中进行结算。
结算路径是: 资金账户券商中登 交易之后资金账户的资金会立即扣减,晚上券商在和中登进行清算,第二日再进行资金的交收。
这样,如果用券商结算模式的产品做交易所业务,需要将托管户的资金单独划到在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中。如果是+0业务需要券商进行勾单。
托管行结算是指通过托管行进行资金的结算,托管行作为结算参与人与中登进行清算交收,产品在托管行开立的托管户和托管行之间进行清算交收。
结算路径 : 托管户托管行中登 交易之后托管户的资金不会立即扣减 , 会在托管行进行清算后,第二日日初从托管户进行资金扣减。
托管行再和中登进行资金的交收。如果是+0的非担保业务,需要托管行进行勾单。
2、交易模式 既然也叫分仓模式和直连模式这个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区别
直连模式从名称上就能看出来,这个是管理人直接连交易所,交易委托的发送路径直接就是 管理人 交易所 。既然需要直接报单给交易所也就需要和交易所直接进行连接,也就是说的需要建卫星,通过天地互备连接深证通、上证通。如果线路连接出现问题当然就无法通过券商的终端进行交易。券商那边无法知道该席位上的交易,券商收取佣金的时候一般会要求提供交易量的数据。
3、交易数据的获取
券商结算模式通过券商报单给交易所,自然而然交易数据是通过券商给的交易数据,这个交易数据要等到券商清算完后才会有,所以券商结算模式的数据文件一般都较晚,正常情况晚上7点多8点能拿到数据。券商给数据的模式基本都是建立ftp,等结算完后券商将数据放到ftp上,券商的客户自己在ftp下载。
托管行结算模式 前面说到需要建立天地互备连接交易所,这样托管行结算模式的数据就直接是交易所、中登给到用户。这个数据时间比较早,交易数据一般交易结束后就会直接发给用户,结算数据稍微晚一些。
4、办理方式:
托管行结算模式除了需要开户(股东卡),搭建系统连接交易所之外,还需要将席位和托管行绑定。如果没有自己的席位的话,可以通过租用券商席位的模式,将租用的席位绑定托管行。通常都是一对席位(上交所、深交所)。基本上是一托管行绑定一对席位,然后托管在这家托管行的产品可以共用一对席位。 也有租用多家券商的席位,将多家券商的席位绑定在同一家托管行。股东和席位的对应关系可以是一对多的,也可以是多对一的。
5、佣金收取:
佣金的计算上两者都是一样的,通过成交金额乘以佣金费率。
券商结算模式资金直接从资金账户上扣除,这佣金也就是跟着交易直接扣减。
托管行结算模式是交易的时候计提应付佣金,固定周期(大多是一季度)支付给券商。
6、做账差异
账务处理上没多大区别,凭证分录基本一样。
从上面资金支付的时点就可以知道,做账差异就在佣金的体现上。
券商结算资金直接扣减,最终是包含在证券清算款里面。
托管行结算模式,佣金单独列支在应付佣金里面。
券商结算模式账务处理除了和托管行核对外,还需要和券商进行核对每日的资金账户余额。 会计科目存出保证金。
托管行结算模式,直接和托管行进行核对所有的资金。
优点缺点
上面说了那么多来总结下优缺点:
券商结算模式: 办理方便、建设成本较低、交易速度较慢、交易数据保密性不够好、交易数据接收较晚。
托管行结算模式就是相反的
托管人结算模式是指托管资产场内交易形成交收资金,由托管人作为结算参与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交收。然后由托管人负责与托管资产组合进行二级清算。
券商结算模式也称第三方存管模式,是指托管资产场内交易形成的交收资金,由证券公司(经纪人)作为结算参与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交收,然后由证券公司负责与其客户进行二级清算客户的交易资金,完全独立保管于存管银行,而不存放在证券公司。
1、结算方式:既然说的是结算模式当然最大的区别就是结算方式。券商结算是通过券商进行资金的结算,也就是通过在券商开的资金账户中进行结算。托管行结算是指通过托管行进行资金的结算,托管行作为结算参与人与中登进行清算交收,产品在托管行开立的托管户和托管行之间进行清算交收。
2、交易模式:既然也叫分仓模式和直连模式这个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区别;
3、交易数据的获取;
4、办理方式差别;
5、佣金收取:佣金的计算上两者都是一样的,通过成交金额乘以佣金费率。券商结算模式资金直接从资金账户上扣除,这佣金也就是跟着交易直接扣减。托管行结算模式是交易的时候计提应付佣金,固定周期(大多是一季度)支付给券商。
6、做账差异。
拓展资料:
1、什么是券结模式?
一般而言,公募基金产品的运作流程包括交易、托管以及结算等环节。“券结模式”是指一家公募基金选择一家券商作为主代销商和交易结算服务商,基金交易所产生的佣金可100%分给结算券商,是一种由传统银行结算转为券商结算的全新业态。
2、公募券商结算业务优势
(1)创收能力强。公募基金作为机构类客户在券商结算模式下交易佣金率保持在万八,相较于个人客户,创收能力非常强。
(2)杠杆资源充足。公募基金客户来自银行、互联网、机构等,此类机构对交易没有诉求,所有规模未来的交易均在券商。在券商结算模式下上述客户将成为充足的杠杆资源,带来巨大的交易贡献。(杠杆说明:一只券结产品,假设券商卖10亿、托管行卖10亿、三方平台卖10亿,券商则能获得30亿的基金资产带来的交易佣金,券商的杠杆就是1:3)
托管资产的场内资金清算主要采用两种模式,包括托管人结算模式和券商结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