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海关进口手续流程图及简要说明
1、一般情况下的从国外进口到国内
到港货物->外贸公司或者委托外贸公司办理进口通关手续->进口
备注: 1、外贸公司是指经国家经贸部或省、市级经贸委批准其有进出口商品经营和代理权的企业。
2、所需通关单据:1)进口合同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 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3、从国外视同进口到保税区
到港货物->保税区企业自行办理保税区海关备案手续->保税区仓库
备注: 1、海关备案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如实向海关申报,而无需加税和进口许可证。备案进区后的货物呈保税状态。
4、海关备案所需提供的单据: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保税仓储进库登记簿
5、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
保税区仓库内货物->保税区海关通关手续或保税区海关核销手续,海关通关手续->进口
备注: 1、方法B是指在保税区内投资经营自身产品,且经保税区海关核准按月、季等核销期限的仓库和生产性企业,进口时可办理的方法。特点是货物可先实现国内销售,后报关付税、付证。
6、通关和核销单据:1)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2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3)装箱单 4)出库单(正本) 5)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7、从国外通过保税区海关(一次性)进口到国内
到港货物->保税区外的贸易公司代理进口保税区海关通关手续->国内
备注: 1、这种方式是保税区内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独立对海外经商的进口通关方法。
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进口报关最需要注意的是货物的所有权问题,货物所有人在跟进口代理商谈妥之后,必须签订进口代理协议,明确写明货物的所有权,以避免由此产生的纠纷。而进口代理商也要适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放货给客户之后而没有得到应得利益而产生的纠纷以及法律诉讼案例,已不胜枚举。
(1)接到客户全真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队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般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现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3.海关通关放行后应去三检大厅办理三检,向大厅内的代理报验机构提供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由他们代理报验。报验后,可在大厅内统一窗口交费,并在白色提货单上盖三检放行章。
4.商检手续办理后,去港池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5.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注意事项。
(1)首先应与港池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
(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
(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6.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7.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一般贸易进口报关的流程如下:
括签订进口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许可证→开信用证(电汇)→外商发货→审核进口单据→换单→三检及商检→报关预录→海关审价→缴纳税金→海关查验→放行货物→提货→动植物检验检疫→送货至仓库→结算单据留存→完成。
具体产品可能还会有所区别,当然如果有需要进口报关业务,也可以在沟通
首先是要得到国外客户的提单,发票、箱单,如果是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的话,还必须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