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的抵消

2024年12月02日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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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09年的情况:

A公司销售给B公司100台,收入为750,成本为450
B公司对外销售40台,收入为对外收入,成本为40X7.5=300

而针对该笔实际对外销售的业务来说,实际收入为对外收入,也就是说A公司账上的750万收入需要抵销,而实际对外成本为40X4.5=180万,因此需要抵销的成本为450+300-180=570万。通过第一笔分录,成本减少了750万,实际上是视同所有100台全部被对外销售的情况下所做的分录,第二笔是将未销售的存货成本从营业成本中还原180万,最终合计对成本的抵销为570万元。

2010年:A公司账面没有关于该笔业务的任何分录,而B公司账面,针对销售的30台,收入为对外销售收入,而成本为30X7.5=225万,剩余的存货为(100-40-30)X7.5=225万。

而针对整个集团来说,销售这30台的存货成本应为4.5X30=135万,需要抵销225-135=90万,剩余存货30台,库存成本应该也是135万,同样需要抵销90万。

上述抵销分录的第一笔是假定,剩余的70台存货全部在2010年销售,因此需要将上年度没有计入成本而是减少库存余额的180万转入成本,第二笔是将尚未销售掉的30台存货成本90万元从营业成本中还原。两笔合计,抵销掉成本90万,减少库存9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