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文件中,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正文内容存在不一致,通常情况下,正文的内容应被视为更具约束力和准确性的部分。正文通常是招标文件的核心部分,其中规定了具体的招标要求、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
投标须知前附表可能是附加的补充信息或格式样式的说明,但它们不应与正文的具体规定相冲突。如果发现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正文之间存在不一致,您应该首先参考正文中的规定,因为正文通常是最准确和权威的部分。
在处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以下步骤:
1.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正文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确保准确理解各自的内容和要求。
2. 如果发现不一致之处,优先以正文中的规定为准。将正文视为招标文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解释和执行过程中,通常会以正文为准。
3. 如果不确定如何解决不一致的问题,建议与招标机构进行沟通并寻求他们的指导。他们可以提供更准确的解释和说明,以确定应该遵循的具体规定。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程招标阶段,如果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同,会引起废标。但如果合同已经签订,那么就以投标文件为准。因为在法律上来说,招标文件只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文件是要约,要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了,只要对方接受了要约,合同就成立了,因此,最终签订的合同,如果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话,以投标文件为准
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当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最好还是问下招标单位,一般做标书的人都不怎么看正文内容,只看前面的附表。附表应该不会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