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其他部门一样,都是3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年检。现在这个时间大部分企业已经年检完了。
外汇年检需要用单独的系统软件,就是直接投资外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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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年检流程(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均需参加年检)
(一)企业自行办理外汇年检申报的:
下载安装直投系统软件;用管理员用户登录软件,并使用[添加用户]功能添加业务操作员;用操作员用户代码登录软件;点击[年检管理]功能填报《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即制表信息、外汇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损益表),填表过程中系统有自动校验功能,如所填数据与系统数据有差异,请企业分析原因(可通过[业务查询]功能查询企业前期在外汇局登记的系统数据)并修改数据,差异无法修改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注意上述三表共用同一备注),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表格填制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数据即可传至外汇局;数据提交后,企业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关注外汇局审核状态,若为退回,企业需修改后重新提交,若为审核通过,需通过[业务查询-年检查询]功能打印纸质《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同其他年检材料一并交至外汇局完成外汇年检。年检纸质材料如下: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从工商局红盾网填报打印,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IC卡外汇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样式见会协[2005]2号文,验原件,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4.2010年度外方出资验资报告(验原件,留复印件,未出资的可不提供)
5.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通过直投系统软件填报打印)
6.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有外债的企业提供,原件,验后返还)
注意:复印件要清晰、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申报的:
企业将上款所述《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或相关表格提交给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事务所通过直投系统软件(事务所端)与外汇局联网填报年检信息,外汇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即通过了外汇年检,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外汇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北京是四月初到六月底。
时间是到6月30日,逾期对企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