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官:以执政官为核心的行政长官制度
元老:以政界精英为基础的元老院制度,最高级为第一元老
公民代表:以全体公民为主体的公民大会制度.
这三大权力体系虽然没有形成近代意义上的"三权鼎立"局面,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权力之间的相互平衡.本着对权力进行制衡的精神,在建立行政长官制度的过程中,罗马确立了最高长官的选举制、短任期制和同僚协议制,从而奠定了共和国官制的三大原则基础
古罗马裁判官:裁判官由军伍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一般不得连任。裁判官享有在其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方面的最高权威。裁判官所拥有的这种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特权,是此制度促进罗马法律发展的根本保证。
古罗马的保民官:在古罗马政制中,有一个设立于公元前494年的保民官制度。所谓保民官,就是保护自由民不受暴政凌虐的官员。举例说,如果执政官判了某人死刑,但案情没有确凿的证据,保民官就可以出面进行干预,以拯救该人性命。
财务官:候选人必须是至少三十岁。可是,贵族地位的人士能够扣减两岁,从这以及其它最低限度年纪必要条件。八至十二位财务官服务于财政管理,在罗马,或者作为省长的副手。选举至财务官 带来自动的身份资格,在元老院,开始于晚期的共和国。
市政官:具有管理责任在罗马。这项步骤是随意的。财务官能够做候选人至四位市政官位置的一个。
执政官:是所有之最具威望的,而且代表成功生涯的巅峰。最低限度的年纪是四十二岁。两位选举出来之执政官的名字,定下当年的名称。执政官对城市的政治会议事项负起责任,指挥大规模的军队,而且控制重要的行省。第二次的委任,身为执政官,能够仅仅被觊觎,十年的间隔之后。
监察官:是唯一的一个,带著十八个月的期限,而不是通常的十二个月。监察官被选举出每五年,而且虽然该项职务未握有军事的统治大权,它被视为伟大的尊荣。监察官对城市的道德地位负起责任,著手大量的公共工作,以及,在早期的共和国中,挑选元老的身份资格。
军队的兵员和编组 埃及等早期奴隶制国家的军队,其核心是法老或国王的常备侍从,成员大部是构成军人等级的军屯户,战时召奴隶主、自由民出征。兵种主要是步兵,也有战车兵,逐渐发展了骑兵,还建立了海军。步兵一般按所用兵器类型分编为长矛队、短剑队、狼牙棍队、投石队等,按十进制组成十人队、百人队、千人队等。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国家,每个自由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组成以奴隶制为基础的民军。民军按财产标准编队,最富有的编成骑兵,占有较多土地的编成重装步兵,没有财产的编成轻装步兵,奴隶只随军服杂役。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和奴隶主个人财富的大量积累,自由民的不断分化,出现了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而经常的、长期的战争又促使军队职业化,民军逐渐为雇佣常备军所取代。古希腊军队通常编为方阵,古罗马军队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军团,由重装步兵、轻装步兵和骑兵编成,下辖大队、中队、小队。中世纪,随着采邑制的出现,欧洲封建国家实行骑士兵制。在几百年中,军队组织制度无重大发展,骑兵在战场上占据统治地位。中世纪末期,随着封建割据状态的消除,中央集权的相继建立,骑士组成的军队被国家统一的常备雇佣军取代,步兵又逐渐成为主要兵种。16世纪,出现了由长矛兵和火绳枪兵组成的步兵团。17世纪初,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改进步兵团的编制,建立了团属炮兵和野战炮兵连。后来,法国建立了炮兵团。此时,炮兵、工兵已成为独立的兵种,连、营、团、旅已成为军队的正规编制单位。
罗马职官制度(从共和到帝国早期,按字母排序)
(1)Aedile:营造官,罗马官员,负责庆典赛会和神庙的维护
Censor:监察官,罗马官员,负责公共道德,还要照管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工程项目。
(2)Consul: 执政官,罗马官员,相当于现代国家的首相或总统,在帝国时代,这个官职依然声望卓著,但是已不重要了
(3)Dictator: 独裁官具有非常大权的罗马官员,在紧急情况下任命。Dictator这个词本意是“指挥之人”或“发布命令的人”,其贬义的词义是后来发展起来的。
(4)Pontifex maximus: 罗马大祭司Pontifex Maximus本身并不是是一名真正的罗马官员:他的任期不是一段时间而是终生的,正式说来,他还继续是一名公民
(5)raetor :大法官,罗马官员,负责司法事务的管理。Praetor这个词表示“走在众人之前的”人,据此词义,这一官衔来自行伍之间;假如允许我们设想的话,这个词其实是描述一种内务官员的。这也是最初的几名执政官的官称。
(6)Praetorian prefect:禁卫军长官Praetorian prefect,罗马官员,负责掌管皇帝禁卫军,以及司法事务。这一职位是由奥古斯都创立的,他提拔骑士出身的人出任皇帝私人禁卫大队的长官。这位长官被称作"prefect",这一头衔通常用于称呼那种被指定担任职务并有着固定任期和特定军事任务(mandatum)的长官。在此后的岁月中,禁卫军长官的数目变动不定,在提比略时是1名,更多的时候是两名,可在康茂德时代曾同时有过3名禁卫军长官。
(7)Proconsul: 代执政官罗马官员,负责掌管一个行省的前执政官。 代执政官的头衔与代大法官类似,表示一个犹如(Pro)正式官员般负责的人。他具有一名执政官的全部权力,但实际上他是一名任期被延长了的(prorogatio)前执政官。
(8)Procurator: 行省代理人/行省财务代理官/督察使/财政使罗马长官,由罗马皇帝或行政官员指定。
(9)Propraetor: 代大法官 Propraetor是罗马官员,作为前任大法官负责一个行省。 与Proconsul类似,代大法官是作为正式的官员的,他拥有大法官的全部权利,但实际上是一名任期延长的大法官,这被称为prorogatio.
(10)Quaestor: 财务官,罗马官员,类似于会计。
Tribune保民官,是罗马官员,其职责位保护人民免受欺压。
(11)Legate,副帅,助手,副手。诸皇帝直辖行省的元老级总督。皇帝本人是所有拥有显著军事力量的行省代执政官衔的总督(只有元老院下辖的阿非利加行省是个例外,但在疯狂的盖乌斯统治时,该省的一个军团指挥权也由代执政官衔的总督被转给了一名皇帝特使
执政官、法老院等等!
建议去看历史资料,他们的官职像金字塔(上学的时候看的,一时也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