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的守望者》讲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2024年11月18日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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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一下:
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却没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给了10美元,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下起了倾盆大雨。霍尔顿任大雨把全身淋湿,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守望者的理想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今天的当代美国文学中,有两部小说经过三十多年时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一部是黑人作家拉尔夫·艾里森(Ralph Elli。, 1914一)的《无形人》(The Invisible Man,1952),一部就是本书。   本书篇幅不大,只十几万字。作者除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外,迄今只写过这一部长篇小说,却在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都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倒戴着红色鸭舌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甚至在六十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不同的青年、不同的家长和不同的评论家,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书作出不同的评价。有过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颂扬此书,把它说得天花乱坠,认为成人通过本书可以增加对青少年的理解,青年人在阅读本书后则能增加对生活的认识,使自己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并促使自己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另一种意见严厉批评本书,把它看作洪水猛兽,说主人公满嘴粗话,张口“他妈的”,闭口“混帐”,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从而认为本书内容“猥亵”、“渎神”,有些家长甚至要求学校禁止学生阅读这类书籍,某些图书馆(如加利福尼亚州桑胡斯城的中学图书馆)曾一度将本书列为禁书;但经过时间的考验后,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本书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许多公共学校还以它为教材,美国的社会学家大卫·里斯曼(David Riesman)在哈佛大学开设的社会学课程《美国的社会结构和性质》中,指定本书为必修读物。   这部小说出版后,至今影响不衰,总销售量已超过千万册,有好几种不同版本,例如平装的班登(Bantaxn)版已印至第五十三版。它在当代美国文学中的地位也日益巩固,越来越受到文学评论界的重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是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更重要的是,因为作者用现实主义的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美国在战争中发了横财,战后物质生产发展得很快,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中产阶级的人数也激增。   但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却越来越贫乏。空虚。五十年代初美国政府奉行杜鲁门主义和麦卡锡主义,遏制共产主义,国际上加剧冷战,国内镇压进步力量,核战争的恐怖笼罩着每个人的心灵,有些人粉饰太平,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另有些人看不惯庸俗、虚伪的世道,想要反抗,却又缺乏光辉的理想,找不到一条光明的出路。因此美国有的当代史家把美国的五十年代称为“静寂的五十年代”或“怯懦的五十年代”。   有些青年人以消极的方式(主要通过酗酒、吸毒、群居等颓废的方式)对现实进行反抗,史家称他们为“垮掉的一代”或“垮掉分子”。本书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的人物如本书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实际上也是垮掉分子的代表,但垮得还不到吸毒和群居的地步,如霍尔顿尚想探索和追求理想(包括爱情理想),因此他向往东方哲学,提出长大成人后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种理想当然幼稚可笑,但说明作者有点像鲁迅在《狂人日记》里提出来的那样,尚有“救救孩子”的想法。霍尔顿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   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被四次开除出学校?那是因为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再说人人还在搞下流的小集团……”这就是霍尔顿所生活的世界。他不愿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念书,因此他的不用功实质上是对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一种反抗。   另一方面,在他那样的生活环境里,他又能找到什么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而这位老师谆谆教导他的,也只是资产阶级利已主义的信条:“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本书在艺术上颇具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求上进,抽烟、喝酒。乱谈恋爱甚至找妓女,简直是个糟糕透顶的“坏孩子”,如果光看这些外表上的不良倾向,当然无法真正理解像霍尔顿这样的孩子,而我们多少成年人却往往用简单、粗暴、主观的方法去对待青少年(包括自己的子 女),从而造成或加深两代人的隔阂(也即西方所谓的“代沟”)。   本书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反映了青春变化期青少年的特点,无怪乎在西方社会里引起了广大青少年的巨大反响,而且不少成年人也把它看作启发自己理解年轻一代的钥匙。   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这种风格后来被不少西方作家所模仿。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俚语和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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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厂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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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五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