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5年,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说法对么?

如果不对,请说明原因,谢谢
2025年03月01日 09:4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对,《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5年不是必备条件,但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网友(2):

大致上正确。但不准确。

连续应该是在同一家单位,或者有关联的单位之间。比如合并、分立等。
满10年就够了。
不是劳动者提出···应当订立。应该是用人单位应当订立,除非劳动者拒绝。两者意思完全不同。

网友(3):

劳动法规定满10年以上,或者双方共同约定

网友(4):

不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而言:
1、劳动者必须是在现在用人单位连续满十年,而非在任意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
2、满足上述条件后,只要劳动者没主动要求订立固定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在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纵横法律网 熊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