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还有地方教育附加会计分录

2024-10-29 10:30:3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涉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如下:

1、每月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每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每月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拓展资料

计算公式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市区7%/县城5%/不在市区县城的1%)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合计税额为计税依据。总体来说,城镇规模越大,所需的建设与维护资金越多。与此同时,城建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一律在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缴纳后存入同级教育部门在各级银行设立的“教育费附加专户”。因此,教育费附加,应按专项资产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主要留归当地安排使用,由教育部门提出分配方案,商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铁道部、人民银行。

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网友(2):

不计提的话,在缴纳时,按照新准则规定,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缴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或年末)将税金及附加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拓展资料: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网友(3):

不能不提啊,不提是不符合规定的,每年很多部门会要求你统计当年的税金(或者干脆直接要求你统计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到时候你去哪儿找数字啊,就算你没提就直接缴款了,你也得把相应的分录做全。即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金-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付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付款-地方教附
银行存款
期末还要结转本年利润哦,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网友(4):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分录是什么:

1、月底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2、次月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录:

月底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次月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网友(5):

问题答案: 如果根据实际缴纳的单子进行做账,还是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过一遍,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

做账依据: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业务拓展:对职工薪酬、税费等科目来说,都建议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过一道,等后期进行附注披露或者数据统计时,可以节省很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