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一般在哪些工作岗位上

2024年11月19日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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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劳务派遣工理论上是没有固定岗位之分,但我国是技术工种奇缺的国家,故而劳务派遣工一般多用于非技术、非管理的岗位上,如现如今华为、富士康均有劳务派遣工这类别的用工种类作为普通操作工人; 部分国企因编制限制都会有需求的招聘派遣工作为临时操作工人。
另外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网友(2):

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方式最早起源于日本、美国。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人单位"只用人不招人",这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用工形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劳务派遣开始在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得到发展。并顺应着这种国际化的趋势成为今后劳动力市场不断成熟完善的用工模式。这是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用工单位与劳务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服务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合同书。
劳务派遣是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劳务派遣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进行最后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非核心岗位:如银行柜员、服务热线、工厂生产作业员等。
受编制限制的岗位:如邮递员、后勤人员、司机、前台等。
需较长考察期的岗位:如客户经理、保险顾问、行业顾问、行政人员等。
阶段性岗位:项目经理、程序员等。
临时岗位:如翻译、主持人、礼仪小姐、短期文员等。

网友(3):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网友(4):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在所有岗位上都使用派遣工。国家正准备规范派遣工的使用。

网友(5):

1、替代性岗位
2、补充性岗位
3、临时性岗位
一般在企业中占员工比例不能超过10%(弘德优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