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纠纷问题

2024年11月15日 03:18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人都未死,何来继承呢?只要确槐亩定房屋所有权属于你奶奶一个人,她就有权处理该笔拆迁款,任何人不得干涉,也有权定立遗嘱,将来百年之后归谁所有。
即使你奶奶百年之后,没有立遗嘱,你婶婶也分不到遗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派明敏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此可见,你婶婶不属于继承人。
又根据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你婶婶对你奶奶未尽过赡养义务,也不具备继承资格。
你婶婶的孩子是你奶奶的孙子,由于你叔叔已经死亡,将来你奶奶百年之后如果没有立遗嘱,他就有权代位继承(即代你叔叔继承你奶奶的遗产,根据是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尘枝的遗产份额。
总之,你婶婶是没有任何资格继承你奶奶遗产的。

网友(2):

有权利不消梁给你婶婶,丧偶儿媳未尽孝。
至于孩子,可以运尺代位继承的,因为你叔叔本来是有继承权的,他代替父亲继承。
以上方式为法定继承,但是奶奶还在世,她可以立遗嘱,只要遗嘱有效,是优于法定继承的拿悄运。
况且死亡时财产才开始分割,人还活着,要什么钱啊。

网友(3):

“请问我奶奶有没有权利决定拆迁款察陵不给予婶婶和她的孩子呢?”
房屋属于你奶奶个人的,你奶奶有权利不给拆迁款给对巧陆方。败宽戚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