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工资薪金个税规定:
1、起征点是5000元
2、就超过5000元部分征收(5000元超过5000元零元,即5000元不需要征税)
3、超过50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
A:减去5000元后低于3000元部分,也就是说,比5000元多的金额在3000元以内,按3%计算。例如:6000元,超过5000元1000元,这1000元低于3000元,所以确认为3%税率,个税=1000*3%=30元
B:高于3000低于12000部分,为10%。
2018.10.1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于2019.1.1起施行,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工资薪金个税规定:
1、起征点是3500元
2、就超过3500元部分征收(3500元超过3500元零元,即3500元不需要征税)
3、超过35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
A:低于1500元部分,也就是说,比3500元多的金额在1500元以内,按3%计算。例如:4000元,超过3500元500元,这500元低于1500元,所以确认为3%税率,个税=500*3%=15元
B:高于1500低于4500部分,为10%。
例如:工资7000元,超过3500元部分为3500元
这个3500元其中1500元属于不超过1500的,用3%,另外2000元属于超过1500元不超过4500元的,按10%,故计算为1500*3%+2000*10%=45+200=245元
我国虽然规定月收入2000以上的部分,起征个人所得税,但大多数情况是没有人申报的。我国税法对年收入超过12万的有强制规定,应自行申报,不然就算违法行为。
工资薪金大致就是减去三险一金再减去2000,大于零,就要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