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一项全能是( )

A.复制权B.发行权C.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
2024年11月16日 17:3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一项全能是(复制权 )。
  复制权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复制是使作品能够广泛传播和使用的重要手段,因而作者著作权集中体现在行使复制权上。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复制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之复制,乃指以印刷、照相、复写、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行为做成与原作品同一形态的复制,如将文书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将绘画、雕刻加以摹拓,将录音带、录像带加以翻版录制等等。
  广义之复制,还包括对著作加以若干改变,即不是再制与原著作之形态完全相同之物,仅其旨趣具有同一性,如将草图、图样做成美术品与建筑物,音乐著作之录音,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拍成电影,编辑数篇论文,本国文翻译成外国文,雕刻制成绘画,绘画制成照片或风景明信片,模型制成美术工艺品等等。最广义之复制,还包括无形复制在内,如将剧本、乐谱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讲稿的演说或讲义文稿之朗读。

网友(2):

A。复制权是一项非常大的权利。盗版也要先复制后发行,网络上侵权也要先复制,后信息网络传播,电脑上复制一个文件,也是复制权调整的行为。故而此题必是复制权无疑。而且在著作权发展早期,所谓的著作权,也就是复制权而已。

网友(3):

A.复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