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依婷老是翻唱,为什么没有人告她侵犯版权!

2024年10月31日 15:0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因为她出道比较早,属于童星一类的,一个小孩子很难驾驭原创,由于自身天赋较高,她单靠翻唱就出名了!她才81年,而我(84年)记得我小学时候就知道卓依婷的大名了。 卓依婷的【台语原创专辑《少女的情怀》(内地版叫《恋梦》)】于1994年首次推出: 这张专辑总共有12首歌,其中【《风》是流传最广的,算是她真正的成名曲】吧!

网友(2):

是多数翻唱,但和原唱风格还是不太一样,多听听可以分辨,她唱什么歌都一种风格一个调调(那是专属她自己的),当年她有些申请过翻唱权,是不翻唱的都申请了就不知道了,没看她翻唱的小到儿歌,大到民歌,到她这就是汇总一下,用她的音调!

网友(3):

哇咔咔阅读数34500次!居然没有人回答!!!不可思议!
言归正传,因为“侵权”都是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是有利益方面的纠纷,如果没有产生利益(金钱)上的问题,一般是不会追究他的所谓“侵权”。另外正所谓民不举官不究,如果我巴不得别人没事模仿我,干嘛去禁止他?还希望他翻唱我的歌,不是变相的让我红吗?
小的就知道这些了

网友(4):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翻唱别人作品,经过原权利人的同意是不构成侵权的,只要经过作词人、作曲人和原演唱者的同意,则不构成侵权行为,否则将构成侵犯作词人和作曲人的著作权,侵犯原表演者(演唱人)的相邻权。另外,并不是所有的侵权行为都要坐牢,只有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才要受刑事处罚,而一般侵权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没有坐牢的说法。

网友(5):

当年版权方面的法律不完善吧,记得07年以前百度什么歌都有,现在想听完整的音乐要下好多个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