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请仔细阅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你是求论文还是论述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