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业务流程: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
,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
1×20GP=31CBM6*2.38*2.382517MT
1×40GP=67CBM12*2.38*2.385525MT
1×40HC=76CBM12*2.7*2.38
1×45GP=86CBM
(注:GPgeneralpurpose普通箱;CBMcubicmetre立方米;MTmetricton公吨;HChighcubic高箱)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需商检
②需配额
③需许可证
④需产地证
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B/L
④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海运费
①预付(FREIGHTPREPAID)
②到付(FREIGHTCOLLECT)
2、陆运费
①订舱
②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②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装箱单(ContainerLoadPlan)复印件;
⑤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
集装箱在进出口货物运输中应用广泛,下面是一些有关集装箱货运方面常识:
一. 集装箱(container)
所谓集装箱,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使用集装箱转运货物,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按所装货物种类分,有杂货集装箱、散货集装箱、液体货集装箱、冷藏箱集装箱等;按制造材料分,有木集装箱、钢集装箱、铝合金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不锈钢集装箱等;按结构分,有折叠式集装箱、固定式集装箱等,在固定式集装箱中还可分密闭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板架集装箱等;按总重分,有30吨集装箱、20吨集装箱、10吨集装箱、5吨集装箱、2.5吨集装箱等。
二. 集装箱外尺寸(container´s overall external dimensions)
包括集装箱永久性附件在内的集装箱外部最大的长、宽、高尺寸。它是确定集装箱能否在船舶、底盘车、货车、铁路车辆之间进行换装的主要参数。是各运输部门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术资料。
三. 集装箱内尺寸(container´s internal dimensions)
集装箱内部的最大长、宽、高尺寸。高度为箱底板面至箱顶板最下面的距离,宽度为两内侧衬板之间的距离,长度为箱门内侧板量至端壁内衬板之间的距离。它决定集装箱内容积和箱内货物的最大尺寸。
四. 集装箱内容积(container´s unobstructed capacity)
按集装箱内尺寸计算的装货容积。同一规格的集装箱,由于结构和制造材料的不同,其内容积略有差异。集装箱内容积是物资部门或其他装箱人必须掌握的重要技术资料。
五. 集装箱计算单位(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s 简称:TEU)
又称20英尺换算单位,是计算集装箱箱数的换算单位。目前各国大部分集装箱运输,都采用20英尺和40英尺长的两种集装箱。为使集装箱箱数计算统一化,把20英尺集装箱作为一个计算单位,40尺集装箱作为两个计算单位,以利统一计算集装箱的营运量。
六. 集装箱租赁 (container leasing)
即所有人将空箱租给使用人的一项业务。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集装箱,与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集装箱交由承租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集装箱的租赁,国际上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总括起来有:程租、期租、活期租用和航区内阻赁等。
七. 集装箱装卸区(container terminal)
是集装箱运输中,箱或货装卸交换保管的具体经办部门。它受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进行下列各项业务:
1.对整箱货运的交换、保管;
2.设有集装箱货运站者,办理拼箱货的交接;
3.安排集装箱船的靠泊,装卸集装箱,每航次编制配载图;
4.办理有关货运单证的编签;
5.编制并签验集装箱运用运载工具的出入及流转的有关单证;
6.办理集装箱及运载工具、装卸工具的情况检查、维修,以及空箱的清扫、熏蒸等工作;
7.空箱的收发、存贮和保管;
8.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场的堆码,及编制场地分配计划;
9.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集装箱装卸区一般由专用码头、前沿、堆场、货运站、指挥塔、修理部门、大门和办公室组成。有时堆场或货运站等可延伸到市区内部事5-15公里的中转站。
八. 集装箱前方堆场(marshalling yard)
是指在集装箱码头前方,为加速船舶装卸作业,暂时堆放集装箱的场地。其作用是:当集装箱船到港前,有计划有次序地按积载要求将出口集装箱整齐地集中堆放,卸船时将进口集装箱暂时堆放在码头前方,以加速船舶装卸作业。
九. 集装箱后方堆场(container yard)
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场所。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统称为堆场。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是集装箱运输“场到场”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大门口”进行交接的)。
十. 空箱堆场(van pool)
专门办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场地。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它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有些国家,经营这种空箱堆场,须向航运公会声明。
十一. 中转站或内路站(container depot or inland depot)
海港以外的集装箱运输的中转站或集散地。它的作用除了没有集装箱专用船的装卸作业外,其余均与集装箱装卸区业务相同。中转站或内陆站的度量,包括集装箱装卸港的市区中转站、内陆城市、内河港口的内陆站均在内。
十二. 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简称:CFS)
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承运人在一个港口或内陆城市只能委托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者。由它代表承运人办理下列主要业务:
1.拼箱货的理货和交接;
2.对货物外表检验如有异状时,就办理批注;
3.拼箱货的配箱积载和装箱;
4.进口拆箱货的拆箱和保管;
5.代承运人加铅封并签发站收据;
6.办理各项单证和编制等。
十三. 托运人责任(shipper´s liabilities)
托运人在集装箱运输中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完全同于传统海运方面的。拼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与传统海运相同。整箱货托运人的责任不同于传统运输的有:
1.应保证所报货运资料的正确和完整;
2.承运人有权核对箱内所装货物,因核对而发生的费用,有托运人承担;
3.海关或其他权力机关开箱检查,其费用和由此发生货损货差,由托运人承担;
4.如集装箱货不满,或是垫衬不良,积载不当,或是装了不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因而引起货损、货差,概由托运人负责;
5.如使用了托运人自有的不适航的集装箱,所引起的货损事故,应由托运人负责;
6.在使用承运人集装箱及设备其间造成第三者财产或生命的损害,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十四. 责任限制(limits of liability)
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额。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最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
十五. 同一责任制(uniform liability system)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都按同一的责任内容负责。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
十六. 网状责任制(network liability system)
联运经营人对货物损害责任的一种赔偿责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但遇损害赔偿不象同一责任制那样,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国际货运规则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十七. 航运公会集装箱规则(container rules of freight conference)
在一些国家集装箱船航线上,各航运公会为了垄断各自航线上的集装箱运输,都分别制订了供货方使用的集装箱运输规则。这些规则,是由各公会针对公会营运范围内的航线情况制订的。因此,各公会的规则内容各不相同,但基本精神是相同的,即船货双方的责任是一样的。规则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装箱装卸港,集散运输;
2.集装箱运输专用术语解释;
3.各种运输交接方式船货双方责任;
4.订舱手续及货运资料申报;
5.各类条款包括提单,加批条款,港口条款和意外条款;
6.提单签发;
7.设备交接手续,使用免费时间和滞期费计收;
8.交货手续;
9.运费计算方法及支付;
10.各种费用项目计收办法,费率变更规定;
11.币制,贬值,增值规定;
12.内陆运输规定及收费。
十八. 交接方式(receiving and delivery system)
集装箱运输中,整箱货和拼箱货在船货双方之间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1.门到门 (door to door): 由托运人负责装载的集装箱,在其货仓或厂库交承运人验收后,负责全程运输,直到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交箱为止。这种全程连线运输,称为“门到门”运输;
2.门到场(door to cy): 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3.门到站 (door to cfs): 由发货人货仓或工厂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4.场到门(cy to door):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5.场到场 (cy to cy):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6.场到站 (cy to cfs):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7.站到门 (cfs to door):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收货人的货仓或工厂仓库;
8.站到场 (cfs to cy):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装卸区堆场;
9.站到站 (cfs to cfs): 由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十九. 整箱货 (full container load 简称:FCL)
为拼箱货的相对用语。由发货人负责装箱、计数、积载并加铅封的货运。整箱货的拆箱,一般由收货人办理。但也可以委托承运人在货运站拆箱。可是承运人不负责箱内的货损、货差。除非货方举证确属承运人责任事故的损害,承运人才负责赔偿。承运人对整箱货,以箱为交接单位。只要集装箱外表与收箱时相似和铅封完整,承运人就完成了承运责任。整箱货运提单上,要加上“委托人装箱、计数并加铅封”的条款。
二十. 拼箱货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简称:LCL)
整箱货的相对用语,指装不满一整箱的小票货物。这种货物,通常是由承运人分别揽货并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集中,而后将两票或两票以上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同样要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拆箱分别交货。对于这种货物,承运人要负担装箱与拆箱作业,装拆箱费用仍向货方收取。承运人对拼箱货的责任,基本上与传统杂货运输相同。
二十一. 箱位数(number of slots)
全集装箱船所能记载的集装箱箱数。每一艘全集装箱专用船,均以20英尺换算单位来表示它的载箱量。
二十二. 箱位(slots)
在集装箱堆场上,按照集装箱相应的尺度画成有规则的用以指示堆放集装箱的格状位置。在箱位上编有号码,以利装船。
二十三. 排号(bay number)
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横排积载位置。编号方法,是从船首至船尾依此标明:01,02,03……。
二十四. 行号(row number)
又称列号,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纵列积载位置。有两种标号方法:一种是自左舷端向右依此标明:01,02……另一种是从中间的左右分标。左舷为单号,由中线向左编为:01,03,05……,中线向右舷编双号:02,04,06……。
二十五. 层号(tier number)
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立体积载位置。编号方法分甲板和仓内两种。甲板上的编号自上而下依此编号,并在数字前加一“D”字。舱内的编号自上而下依此编号,并在数字前加一“H”字。
二十六. 箱位号(slot number)
集装箱在船上的积载位置。由六个数字组成,前两个数字是排号,中间两个数字是行号,后两个数字是层号。例如箱位0402D1是表示这个集装箱积载在第四排右舷第二行甲板第一层。
二十七. 集装箱配载图(pre-stowage plan)
集装箱船装箱的计划图。装卸区据以装箱。配载图由外轮代理公司根据订舱清单、装箱但及堆场积载计划编制。并在船舶抵港征得船方同意后,即行装船。如系中途靠港,船上已装有集装箱,就应将有关资料电告船上配载,等回电后据以编制。配载图是由集装箱船各排每列和分层的横断而构成。进行配载时,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1.保证船舶纵断面的强度和船舶的稳性;
2.保持理想的吃水差,使船舶取得最好成绩的航行性能,即具有良好的操纵性和快速性;
3.最合理地利用船舶的载重量和舱容;
4.保证集装箱在舱内完整无损及在甲板上的安全;
5.要考虑便于装卸作业;
6.多港装卸时,必须注意,对以下靠港的装卸不要造成翻舱。
二十八. 站场收据(dock receipt)
承运人委托集装箱装卸区、中转站或内陆站收到整箱货或拼箱货后签发的收据。站场收据由发货人编制。如同一批货物装有几个集装箱时,先凭装箱但验收,直到最后一个集装箱验收完毕时,才由港站管理员在站场收据上签收。站场在收到整箱货,如所装的箱外表或拼箱货包装外表有异状时,应加批注。站场收据的作用,相当于传统运输中的大副收据,它是发货人向船公司换取提单的凭证。
二十九. 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
集装箱所有人或租用人委托集装箱装卸区、中转站或内陆站与货方即用箱人或其代表之间交接集装箱及承运设备的凭证。交接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货方,据以向区、站领取或送还重箱或轻箱。交接单第一张背面印有交接使用条款,主要内容是集装箱及设备在货方使用期中,产生的费用以及遇有设备及所装货物发生损坏、灭失的责任划分,及对第三者发生损害赔偿的承担。设备交接一般在区、站大门口办理。设备包括集装箱、底盘车、台车及电动机等。交接单分“出门”和“进门”两种。
除了海运空运外还有陆桥运、多式联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