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的,老婆生过一个男孩,离婚后判给了她丈夫,我有一女儿,现在她想 再生一个,请问这样违反安徽省

2024年12月04日 23:1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网友(2):

不行的,按照计划生育条例,只要夫妻名下有一个小孩,是不允许生第二胎的

网友(3):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均生育过子女的,将不允许再生育,所以你这种情况,不仅是在安徽,在全国都是不行的。可以换位思考,如果可以的话,那么现在夫妻就可以先离了,再重新结就是了。

网友(4):

是呀,可以照楼下的说的,可以去申请先,然后资讯一下也很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