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七条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有:买方交纳购房定金,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办理立契手续,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购销合同、完税凭证、权属申请登记表等
房屋过户就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转移登记的原因行为有很多,比如继承、析产、买卖、赠与等都将产生房产过户。 一般过户均需要双方亲自到场或一方持生效法律文书、公证书等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通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必要材料
需要的材料:
1、需要户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需要购房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需要提供销售合同以及最终补充合同的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流程:
1、提供所需材料。
2、进行产权登记。
3、购房契税的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
1.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
2.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
3.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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