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安全了。要知道,高速路上,影响安全的不是绝对速度高低,而是速度差。大家都快就你慢,大家都慢就你快都是很危险的。限速120km/h,一个开60km/h的龟速车和开180km/h的亡命徒给行车安全带来的隐患其实没什么区别。前者对于按最高限速行驶的车来说,就相当于开60km/h的车流遇到一辆车原地停在路中间,危险性不言而喻,而且大大影响了通行效率。占用左侧车道、害得其他车被迫右侧超车的龟速狗尤其危害高速秩序。上了高速,就应该在路况允许的前提下,短时间内把车速提升到法定限速,并且维持这个速度巡航。
除了龟速,下面几个和速度有关的作死行为也经常上榜。
1.握手车
顾名思义,就是几条车道的车以同样的速度并驾齐驱。交通法并没有明确对这种开法的相关规定,但实际上是既缺德又危险的。一方面,如果握手车没有压着最高限速开,很容易造成后车排队积压,制造无谓的拥堵,更有后车可能会怒从应急道超车,增加隐患。另一方面,一旦其中一辆握手车发生爆胎、疲劳驾驶、分心等等可能导致车子跑偏失控的情况,很容易殃及旁边车而造成连环事故。而且,握手车不一定非要完全并排,只要他们车速相当,相互的车距不足以让后车安全超过的,都属于握手车。
2.安全距离不够强行超车/变道,逼后车急刹
我刚刚经历过一次,我开125,后车开130缓缓从我侧方超过,他车尾刚超过我车头就开始往我前方变道,如果不是我马上踩了脚刹车把车速瞬间降到100出头,这种速度下两车发生接触,恐怕就要同归于尽了。
3.变道/超车不提速
我遇到过很多这样开车的,速度比我慢,在我前方相邻车道上开得好好的,突然就默默变道到我前方,不为进出匝道、不为超车、不为躲避前方情况,之后也不提速,我只好被迫踩一脚刹车或变一条车道。这种毫无意义的并线虽说不违法,但缺德得简直匪夷所思,好像就是故意要挡着你才过来的。第二种人是明明看起来要超车,但提速慢条斯理全靠悠,恨不得二三十秒了还没超过去,形成变相握手车,难道是怕把油门踏板踩断了吗?第三种是进高速之后,以区区五六十公里的时速直接往限速120的车道里切,也不提速。说句不理智的话,这种人迟早有一天让大货车收了人头。
4.毫无征兆突然急刹
这个比龟速车还要危险,就算后车追尾,那也是谁追尾谁全责前车也非但不违法,而且还是无责方。除非有证据证明他是高速路非法停车,才能一定程度减免后车责任。虽然我们可以站在上帝视角谴责追尾的司机没有集中精神开车、没有保持安全车距,但实际驾驶时,一方面交通环境千变万化,没有人能无时不刻保持在安全车距之外;另一方面,如果老远能看到前方出了状况(比如堵车、道路施工等等)导致车流密度增加,后面的驾驶员往往会很快警觉起来,随时做好急刹车等应急准备。但如果前方路面一马平川,大多数人在心理上很难对无故急刹的人设防,一旦前车这么干,后车反应时间肯定比能预判的突然情况要慢,也就变相增加了制动距离。以120km/h车速算,只要反应慢0.5秒,车子就会多跑出16.7米,如果前车突然直接刹停,这16.7米绝对会造成质的区别。
车子的经济时速在80公里/小时左右,高速上的110公里/小时已经超过了经济时速,这个时候汽车的排量、风阻等因素,有可能导致油耗要比经济时速的要高,可以尝试降低跑高速的时速,比如跑90或者100左右,这个时候油耗就会明显下来。因为越接近经济时速,油耗就越低。
高速行驶上,汽车跑到100公里左右是最省油的。因为那时候发动机处于临界状态,耗油量就会变少。
可以的,汽车只要长时间维持在一个速度上面,不频换的换速度,还是非常省油的。
这样也可以省油,只要车速保持在一个平稳的状态,都可以轻松的达到省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