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利,当律师觉得无能为力时不愿耽误你的案情应予以拒绝。
有权利,因为合同自由,当事人有权与谁签订合同。
当事人委托律师,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相应的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保护和调整。委托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以及合法的原则,一方不同意,委托关系即不成立。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然可以,
很奇怪的是你为什么坚持找这个律所,既然你要和其前任律师打官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起见,也没有必要请这个所得律师啊。
有权利,这就好比做生意,我卖不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