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赞赏一下题主的逻辑性,我主要就律师函的问题回答你:
物业费的问题需要看你和物业公司当初签的合同,是年结还是月结,看清楚合同中物业公司需要承担的义务,我没办法草率回答你。
这也需要看合同中的条例,物业需不需要保障住户能够正常施工。
物业公司给你发律师函有两个目的,一是用法律效力警告你;二是用律师函将你拖欠物业费的行为定性为事实,留作证据,将来打官司用。
收到律师函怎么办?很简单,既然你认为物业在胡说八道,就回他一封律师函申明你的利益,将物业的违规行为呈在纸上,现在手机就可以办理,需要的可以追问。
有其他疑问都可以咨询我,
希望能够帮到你。
一、律师有权利受委托人(物业公司)的委托发放律师函,这属于律师的业务范围之一。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如果居民认为物业没有履行合同,可以组织业主大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罢免,再重新选聘一家物业公司。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或者社区去组织一下,召开业主大会,只要是一半以上同意就可以罢免该物业公司再重新选聘新的物业。
二、业主维权应该通过合法途径,不能通过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抵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该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认为物业违反法律规定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没有履行服务职责,亦或是侵权,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可以对其进行起诉。
第一个问题:没有到期,算不算欠费的问题,需要看您和物业公司之间关于物业费缴纳的约定,如果双方对于物业费的缴纳时间和一次性缴纳的数额有明确的约定,有可能属于欠费 。
第二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您和物业公司之间安装管道煤气的约定属不属于物业合同的约定范围,您需要明确不同的合同关系,产生的抗辩权也是不一样的。这点建议您带上相关合同,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第三个问题:您要清楚律师函的性质,律师函是一方当事人单方委托律师,向另一方主张“权利”的书面凭证,因为是单方的委托,所以律师函中事实并非完全客观。如果您认为其中有侵害自己权益的地方,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等待对方提起诉讼,让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从您现有的证据来看,您很难有客观的证据证明物业存在问题导致您的停工。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们小区以前也是物业不作为,换了新物业,老物业也发了这个律师函,没有理会它!再者你要清楚你买的是办公楼性质的商业公寓还是民用的住宅!商用的是不可以安装煤气管道的!国家有规定的!如果是商用建议你不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