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几个常见问题答疑

2024年11月29日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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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诉讼离婚案件的法律过程,夫妻双方第一次诉讼离婚时,若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通常法庭会要求原告撤诉或裁定不予离婚。时隔6个月后若双方关系仍未改善,原告可重新提起诉讼,法庭会根据上次诉讼结果的时限,进而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至于其他相关问题(如共同财产、抚养权归属等),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一并解决,或者另行起诉。
进行离婚诉讼时,女方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你所说的“孕检”证明也应包括其中。
因为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在离婚后必然要涉及到抚养费、生活费等问题,所以法庭出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是非常必要的。
(如能够确认离婚时女方无身孕的,也可不提供此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