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答案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对其分析。民法中规定的权利是什么?理论之一是法律保护当事人主体利益的手段。什么是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与法律上的处分。前者如毁弃、修整等,后者如买卖、出租、允许他人使用等。很显然,权利是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手段,其可以行使亦或是不行使,两者皆是处分全能的体现。那么说权利有哪些种类呢?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如权利内容分为财产权与人身权,权利效力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效力范围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等等。那么权利皆有处分全能,只不过处分全能的程度不同,财产权往往全能程度高,人身权程度低一些。觉得该题不妨改为民法中权利有哪些种类,呵呵
楼主你好
在物权领域,只有所有权具有完整的处分权能,但是实现处分权能的人可以很多,如共有人享有一个所有权,代理人亦可能处分财产。但是这不影响所有权具有完整处分权能的事实。
在知识产权领域,著作权因为具有一定人身属性,具有优先的处分权能;专利权是完整的财产权,含有处分权能。商标权具有完整的财产属性,可以被处分。
在人身权领域,不存在处分问题。
另一个问题便是,所有权的客体是什么?债权可不可以是所有权客体?
所以学界有任务债权转让在承认物权行为的法域内是处分行为,在不承认物权行为的法域为事实行为,故谈不上处分。
所以说,楼主这个问题弹性太大,无法很好的解决。
处分权能是所有权的权能之一。所有权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
所有权和用益物权。
所有权,支配权,绝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