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真幽默,议付没有问题。光是《UCP600》就有明确指出,银行一般不接受早于开证日的单据,有的信用证甚至还在47A特别指出,不仅不接受早于开证日的单据,早于提单日的单据也不接受。要是觉得不可信,去信用证上找找,或者直接打电话问交单行也行。
就是说如果你的制单日期(如:C/Q)是3月30日,而信用证是3月31日开出的。议付是没有问题的。
你要是在信用证未开立之前发货就能满足单据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开立的日期。不过这种情况很少,没有卖家愿意冒这么大风险。
有些单据的签发日期可早于开证日期,比如如无特殊规定,发票的日期可早于开证日
早于LC日期的貌似不可以。除非是PI/PO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