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任何营运机动车辆都是不可以超载的,所以公交车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超载的,但是由于公交车的特殊性质,以及我国的特殊国情,人多资源少,造成了公交车严重超载的现象,法律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据客管部门介绍,建设部和公安部各有一个对公交超载的界定。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公交车限载的国家标准是8人/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上一般要超过80人以上才属于超载。但是公安部执行的标准是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的核定载客量就是每辆车35人到43人之间。
实际上,公交司机有规定不能拒载,经常只能劝乘客等下一趟车。“万一乘客坚持要上,司机也不能硬赶人下去。”
据广州市客管部门介绍,建设部和公安部各有一个对公交超载的界定。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公交车限载的国家标准是8人/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上一般要超过80人以上才属于超载。但是公安部执行的标准是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按照这个标准,广州市公交车的核定载客量就是每辆车35人到43人之间。
实际上,公交司机有规定不能拒载,经常只能劝乘客等下一趟车。三汽公司的一位司机表示,“万一乘客坚持要上,司机也不能硬赶人下去。”
公交车超载,何止广州,全国各地的城市几乎都是如此。可以想见,如果交警严格执法,按照大多数城市目前的公交运力,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公交车对等车乘客视若不见飞驰而过,市民乘车将更为困难。而如果按照不超载的要求来增加运力,以广州为例,在上下班高峰公交车至少要增加总量的三分之二才行。这样的话,不但已经捉襟见肘的城市交通将更加拥挤,市民乘车肯定也将付出更高昂的费用。
公交车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超载的,公交车基本没有载客量的说法,当然国家还是有相应的规定:执行的标准是以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按建设部的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容量按站立地板面积计算,每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的标准,也就是除了座位外,每平方米可站立8人。
实际上,公交司机有规定不能拒载,经常只能劝乘客等下一趟车。
根据现状,公交车不超载根本不可能。已经因车太多而导致市区的车速缓慢。如果按照不超载的要求,公交公司将足够的车辆派上路的话,恐怕谁也走不了,全停在路上了。全国所有城市都存在公交超载现象,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需求,所以公交超载不应属于违章,交警部门要重新核定超载的标准。_
毫无疑问车辆超载现象交警部门肯定是不允许的。因新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辆核载是以行驶证上载客数为准,超过这个载客数,就属违章行驶,应予以处罚。但对公交车超载,交管部门在处理时感到有些棘手,说起棘手的原因他们也很犯难,一是交警部门如果对这些车辆统统进行处罚,恐怕根本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乘客在高峰时期乘坐的车辆减少,反而会造成更严重的超载现象。二是超载现象是个综合问题,多个部门协调统一后,方能从根本上有所改变。但在这些棘手的问题面前,力不从心的交警部门对城市公交车超载管理不得不“网开一面”,很少予以处罚。这么做主要是从市民角度考虑的,公交交通是城市畅通工程的主体,也是市民上下班必要的交通工具,同时发生交通事故概率相对较低这一特点,超载也就在交警眼皮底下“合法化”了。再说,公交超载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很难断定它是否超载。
其实就是因为人太多了,不超载没法运营没法便民。如果按位置算,要么公交车公司大量增加车辆(他们肯定是不会干的,成本太高了),要么乘客像香港电影里放的一样,有车来了就无所不用其极的挤推抢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