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时公务员的基础环节,如何让加强完善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2024年11月23日 01:1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年度考核分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出现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本职位年度工作任务量,直接造成本部门绩效管理任务不能完成的。

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两次以上的等八种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

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行政告诫;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意义

绩效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是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权限,按照一定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的事实评判和价值评判。深化公务员绩效考核,创新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对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

网友(2):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提高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法律地位。在实行《国家公务员法》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根据变化的情况,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上升为《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作为国家公务员法的补充条款。从而使考核工作有法可依。
其次,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后,应针对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分别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最好是每一个岗位都有与其相对应的考核标准,增强考核的针对性,为公务员考核提供科学的依据,以利于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
再次,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考核。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要依据公务员管理权限,按公务员等级分级进行。一般公务员由本部门考核,部门领导把关;领导干部则由本部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上级主管部门把关,增加本部门民主测评分数在最终结果中的比重。这样,增加了公务员考核的可比性,可以克服不同级别公务员一起考核无法比较的现象。
最后,严格考核制度,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建立监督考核人员的法规和机制,尤其是要加强对负有考核责任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应增加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在考核中的所占的比重,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将考核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防止考核中个人说了算,或以职务高低、印象论优劣等左右考核结果的现象发生。

网友(3):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核制度,一般基本上都是根据公务员管理条例进行的。基础的考核环节一般各个单位都差不多,根据自己工作的环境这些进行相对应考核。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网友(4):

公务员的体制我觉得不错啊 、

网友(5):

写这么长 都么时间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