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营形式?

什么是经营形式?
2024年11月19日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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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经营形式是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宗旨,为实现企业所确认的价值定位所采取某一类方式方法的总称。其中包括企业为实现价值定位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以及在这样的定位下实现价值的方式和方法。

由此看出,经营形式是企业对市场作出反应的一种范式,这种范式在特定的环境下是有效的。

根据经营形式的定义,企业首先有企业的价值定位。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企业实现价值是通过直接交换,还是通过间接交易,是直接面对消费者,还是间接面对消费者。处在产业链中的不同的位置,实现价值的方式也不同。

由定义可以看出,经营形式的内涵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企业实现什么样的价值,也就是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二是企业的业务范围;三是企业如何来实现价值,采取什么样的手段。

扩展资料:

1、生产代工型(纺锤型)经营模式

这类经营模式企业的特点是企业作为产业链中下游企业的供应商,一般根据客户的订单,加工产品。在市场上,贴上其它企业的标牌进行销售,企业仅仅负责某一产业中某种或者几种产品或零件的生产,对于产品的销售和产品的设计不做过多涉及。

对于选取这种经营模式的企业,要求企业有很强的制造能力,相对于产业链中这个节点上企业要有相当的竞争优势。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一个是质量,另一个是成本。其他需考虑的因素还有如交货期,制造的柔性能力等。

2、设计+销售型(哑铃型)经营模式

这种类型的经营模式与生产代工型经营模式正好相反,企业不涉及生产领域的任何业务,只负责设计和销售,企业设计出市场上顾客所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然后寻找相应的生产代工,它要求企业具有很强的设计能力和销售能力以及拥有自己的知名品牌。

这类企业和市场的联系非常密切,对于市场动态和顾客的需求非常敏感,是市场最快的响应者。这种类型的企业非常多,如DELL公司和耐克公司等。

3、生产+销售型经营模式

采用这种经营模式的生产型企业最为普遍,企业涉及业务流程中的后两个部分:生产和销售。对于产品设计,由于某种原因,企业并没有涉及。在这个节点的企业集合当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很大。

这种类型的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模仿,对于行业内领导者的行为非常敏感,一旦市场领导者推出新的产品,这种类型的企业就会马上进行模仿,并进行改制和改善。因此,这种类型经营模式要求企业的生产制造柔性比较好,能够适应产品的变化。

4、设计+生产+销售型经营模式

这是在产业链节点上涉及较多的经营模式,采用这种经营模式企业的特点是企业具备一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企业根据市场上的需求,自己开发出市场上需要的产品,同时对以往的产品进行改造。

在制造方面,企业具有一定的制造能力,制造设备的柔性能力比较好,开发出来的新产品能够通过现有的设备进行生产或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新的生产线的建设。对于自己生产的产品通过自己的营销体系建立自己的客户群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方式

网友(2):

经营含有筹划、谋划、计划、规划、组织、治理、管理等含义。经营和管理相比,经营侧重指动态性谋划发展的内涵,而管理侧重指使其正常合理地运转。经营和管理合称经营管理。在日本和韩国,管理学一般称为经营学,也统称经营管理学或企业经营管理学。

网友(3):

经营模式是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宗旨,为实现企业所确认的价值定位所采取某一类方式方法的总称。其中包括企业为实现价值定位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以及在这样的定位下实现价值的方式和方法。根据经营模式的定义,企业首先有企业的价值定义。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企业实现价值是通过直接交易,还是通过间接交易,是直接面对消费者,还是间接面对消费者。处在产业链中的不同的位置,实现价值的方式也不同。综上,经营模式的内涵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企业实现什么样的价值,也就是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二是企业的业务范围;三是企业如何来实现价值,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根据对产业链位置的不同选择,可以得出八种不同的组合,也就是可以得出八种不同的经营思想和模式:销售型、生产(代工)(纺锤型)型、设计型、销售+设计(哑铃型)型、生产+销售型、设计+生产型、设计+生产+销售(全方位)型和信息服务型。根据业务范围我们可以划分两类经营模式:单一化经营模式和多元化经营模式。

网友(4):

经营形式是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宗旨,为实现企业所确认的价值定位所采取某一类方式方法的总称。其中包括企业为实现价值定位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企业在产业链的位置,以及在这样的定位下实现价值的方式和方法。

由此看出,经营形式是企业对市场作出反应的一种范式,这种范式在特定的环境下是有效的。

根据经营形式的定义,企业首先有企业的价值定位。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企业实现价值是通过直接交换,还是通过间接交易,是直接面对消费者,还是间接面对消费者。处在产业链中的不同的位置,实现价值的方式也不同。

由定义可以看出,经营形式的内涵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确定企业实现什么样的价值,也就是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二是企业的业务范围;三是企业如何来实现价值,采取什么样的手段。

扩展资料:

1、生产代工型(纺锤型)经营模式

这类经营模式企业的特点是企业作为产业链中下游企业的供应商,一般根据客户的订单,加工产品。在市场上,贴上其它企业的标牌进行销售,企业仅仅负责某一产业中某种或者几种产品或零件的生产,对于产品的销售和产品的设计不做过多涉及。

对于选取这种经营模式的企业,要求企业有很强的制造能力,相对于产业链中这个节点上企业要有相当的竞争优势。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一个是质量,另一个是成本。其他需考虑的因素还有如交货期,制造的柔性能力等。

2、设计+销售型(哑铃型)经营模式

这种类型的经营模式与生产代工型经营模式正好相反,企业不涉及生产领域的任何业务,只负责设计和销售,企业设计出市场上顾客所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然后寻找相应的生产代工,它要求企业具有很强的设计能力和销售能力以及拥有自己的知名品牌。

这类企业和市场的联系非常密切,对于市场动态和顾客的需求非常敏感,是市场最快的响应者。这种类型的企业非常多,如DELL公司和耐克公司等。

3、生产+销售型经营模式

采用这种经营模式的生产型企业最为普遍,企业涉及业务流程中的后两个部分:生产和销售。对于产品设计,由于某种原因,企业并没有涉及。在这个节点的企业集合当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很大。

这种类型的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模仿,对于行业内领导者的行为非常敏感,一旦市场领导者推出新的产品,这种类型的企业就会马上进行模仿,并进行改制和改善。因此,这种类型经营模式要求企业的生产制造柔性比较好,能够适应产品的变化。

4、设计+生产+销售型经营模式

这是在产业链节点上涉及较多的经营模式,采用这种经营模式企业的特点是企业具备一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企业根据市场上的需求,自己开发出市场上需要的产品,同时对以往的产品进行改造。

在制造方面,企业具有一定的制造能力,制造设备的柔性能力比较好,开发出来的新产品能够通过现有的设备进行生产或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新的生产线的建设。对于自己生产的产品通过自己的营销体系建立自己的客户群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方式

网友(5):

  经营形式与经营组织类别差不多。
  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

  这是我国过去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按照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可将企业分成如下几种类型:

  1.国有企业 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简称集体企业。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

  3.私营企业 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我国《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 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它必须是中国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企业。它可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不具备。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产品的分配,承担风险和亏损,并可依合同规定收回投资。

  二、根据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

  这是国际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一种常用方法。按此方法可将企业分成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企业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结果,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划分而成的企业类型也称法律形式。

  1.业主制企业 它是由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又称个人企业。出资者就是企业主,企业主对企业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性的控制权。他独享企业的利润,独自承担企业风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从法律上看,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是一个自然人。

  2.合伙企业 它是由两人或数人约定,共同出资或以技艺共集一处设立的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不具备法人的基本条件,不是法人。但也有些国家的法典中,明确允许合伙企业采取法人的形式。根据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可将其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拥有参与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全部权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其收益是不固定的。有限合伙人无参与企业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权利,对企业债务和民事侵权行为仅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根据合伙契约中的规定分享企业收益。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

  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统称为古典企业。

  3.公司制企业 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具有资本联合属性的企业。国际上有关公司的概念,一般认为:“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因此,公司具有反映其特殊性的两个基本特征: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资本具有联合属性。这是公司区别于其它非公司企业的本质特征。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将存在国有独资公司,这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

  对公司企业可进一步按照其股东的责任范围进行分类,将公司分为:

  (1)无限公司 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是由一定数量(我国公司法规定为2~50个)的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清偿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对外发行股票,股东只有一份表示股份份额的股权证书,股份的转让受严格限制。

  (3)两合公司 是由一名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名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是由一定数量(我国公司法规定为5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全部资本分为均等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公开,股份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转让。

  三、按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性质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也是我国常用的企业分类方法。而且,我国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也是按这一分类来设置管理机构的。按这种分类方法分成的主要企业类型有:

  1.工业企业 它是从事工业品生产的企业,为社会提供工业产品和工业性服务。

  2.农业企业 它是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的企业,为社会提供农副产品。

  3.商业企业 它是从事生活资料流通和流通服务的企业。

  4.物资企业 它是从事工业品生产资料流通或流通服务的企业。

  5.交通运输企业 它是为社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

  6.金融企业 它是专门经营货币或信用业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