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号,在公司车间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导致左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现已做过工伤认定。

2024年11月22日 06:59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已经认定为工伤了,就不用着急,伤残鉴定是在伤情相对稳定或医疗终结后进行,单位申请后,鉴定中心会给一个鉴定通知书,你只要按鉴定通知书上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地点)参加鉴定即可。工伤鉴定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后无功能障碍”可定10级。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最低不少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6个月。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金的标准由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你自己找一下吧)。

网友(2):

您好:
首先您要得到工伤认定书,待您的伤情稳定后(经治疗康复也很可能导致不能恢复的情形),才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果,至于伤残等级您可以参照《工伤职工及职业病伤残等级分》GB/T16180—2006,但最终结果还是由权力机关做出,一旦出来伤残等级计算工伤待遇就比较简单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待遇的规定十分详细,这些您不必操心,关键是待遇跟着等级走,同时劳动关系处理的方式也不同,建议您看看《条例》,这对您有好处。若用人单位比较配合且罢,反之为了加快速度,待工伤等级出来后,您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这样支付速度会快些。
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