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国南北方纬度差距大,气候区不同。
过去全国各地一律以冬至日为日照标准日,而我国有关文件曾规定“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因冬至日太阳高度角最低,照射范围最小,如果冬至日能达到1h的日照标准,那么一年中其他天数就能达到1h以上的标准,但从实际实施情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大、中、小城市均未达到这个标准。
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前后首层有一个月至两个月无日照,东北地区大多数城市的住宅,冬至日日照遮挡到三层或四层。达到同样时间的话,冬至日正午太阳高度角约比大寒日高3°~4°,因而,无法以冬至日为标准日的地区只能采用第二档次即大寒日为标准日。

扩展资料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女儿墙顶面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根据现行设计规范,一般H1取值为0.9m,H1>0.9m时仍按照0.9m取值)
实际应用中,常将D换算成其与H的比值,即日照间距系数(即日照系数=D/(H-H1)),以便于根据不同建筑高度算出相同地区、相同条件下的建筑日照间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