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因不满物业管理中的一些事务而拒交物业管理费,是否侵权?

2025年03月24日 17:1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肯定侵权,
不论管理中有问题的事务是什么,和物业费是2个法律关系,若是物业公司对业主造成侵害,也该由物业公司另行赔偿或改进,与物业费的法律关系不相干。
现实中有部分业主喜欢用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好说事,拒绝交物业费,建议物业公司了解清楚情况后,根据情况处理,该由物业公司处理的,先行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者,实施物业费催收流程。

网友(2):

  业主因不满物业管理中,可以协商,但是不可以拒交。
  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合法。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可以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关的违约金。业主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网友(3):

肯定不是侵权
而是 违约
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权利关系 是合约关系 一方没有履行约定的 是违约行为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

网友(4):

业主因不满物业管理中,可以协商,但是不可以拒交。

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合法。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可以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关的违约金。业主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网友(5):

对物业工作中不满,积极和物业公司沟通,相信经过沟通,会把不理解的疑惑的事情沟通好,因为任何物业公司都想和业主把关系处理好,如果采取过激行为,拒交物业费,违反合同约定,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你不缴费,照样享受了服务,是物业公司拿别人的钱为你服务,你心里舒服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