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突然生病,女方要离婚。还要分财产,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法律怎么判?

2024年11月17日 02:5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离婚和这个病有关系吗??
第一次开庭一般都不会判离,然后等半年,如果半年后一方再次起诉,就可以判断为感情破裂,判决离婚了。
双方都没什么过错,财产就一人一半,有特别约定的,双方有协议的,可以照办。孩子请参照楼上的说法。

网友(2):

孩子未满2周岁,孩子抚养权归女方,还在在2到10岁随利于孩子的成长的一方,孩子在十周岁以上孩子可以自主选择的。

网友(3):

如果女方抚养的话,也就均分。
一男方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多分的或适当照顾条件,比如残疾人或其他重大疾病等。
二女方共有财产应得份额、孩子的抚养费及教育经费、优先选择居所

网友(4):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首先调解,实践中如一方坚持不离婚的,则法院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
但是对方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的,则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网友(5):

孩子未满2周岁,孩子抚养权归女方,还在在2到10岁随利于孩子的成长的一方,孩子在十周岁以上孩子可以自主选择的。
关于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按共有分配,但会适当照顾弱势群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