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又称为“鹏城”,位于中国南方珠江三角洲东岸,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经国务院批准于1980年8月26日正式设立。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953平方公里,其中,经济特区面积为395.81平方公里。经过29年的建设和发展,深圳由一个昔日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现代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9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对全国294个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2008年度排名显示,深圳位列第二。
地名由来
“深圳”地名始见史籍于1410年(明永乐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当地的方言客家话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深圳正因其水泽密布,村落边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深圳又称鹏城。 百越部族(史前——公元前214年) 夏、商年代,深圳是百越部族远征海洋的一个驻脚点。居殖在深圳沿海沙丘谷地区域的百姓,是百越部族的分支——“南越部族”。他们以捕鱼、航海维生,甚少农垦。 秦皇设郡(公元前214——公元331年)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于公元前214年在岭南设置了南海、桂林、象郡三郡,谪徙50万人开发。时属南海郡的深圳,便融入了中原文化。 东晋建县(公元331——1573年) 深圳市最早的前身为宝安县。宝安作为县建制始于公元331年(东晋咸和六年)。朝廷置辖地六县的东官郡,辖地大概为今天的深圳市、东莞市和香港等范围。郡治在宝安县(南头)。 宋朝时期,深圳是南方海路贸易的重要枢纽,盛产食盐、香料。至元朝,又以出产珍珠著名。公元1394年(明洪武二十七年),在今深圳境内设立了东莞守御千户所及大鹏守御千户所。 有600多年历史的南头古城,曾是晚清前深港澳地区的政治中心。 新安古城(公元1573——1841年) 深圳市的前身又曾名为新安县。公元1573年,中国明朝政府扩建东莞守御千户基地,建立新安县,并建县治于南头,辖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区域。经济以产盐、茶叶、香料和稻米为主。 县境分割(公元1842年——1898年) 公元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期间,中国清政府与英国相继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港岛、九龙和新界割让、租借给英国。至此,原属新安县的3076平方公里土地中,有1055.61平方公里脱离其管辖,深圳与香港从此划境分治。 复名宝安(公元1913年——1979年) 公元1913年(民国二年),广东省新安县复称宝安县,现址仍在南头。 县治迁移(公元1938年——1953年) 抗日战争时期,南头沦陷,宝安县政府临时迁往东莞县。1953年,因深圳联接广九铁路,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兴旺,宝安县治东迁至距南头10公里外的深圳墟。
深圳建市(公元1979年)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现在,该天也被世人亲切的称为“深圳生日”。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为副省级市。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2004年,深圳成为无农村的城市。
深圳———
带有移民色彩的“墟”
今天的深圳河蜿蜒穿过繁华市区,“深圳”一名,就来源于它,“圳”是指“田边水沟”,“深圳”就是“深水沟”。
据清代康熙年间所纂《新安县志》记载,深圳河在历史上不仅深,而且水流急,每逢下雨便涨起大水,居民来往十分困难,常有人“不知深浅,动遭淹溺”。为此,由负责当地治安的官富巡检司长官廖膺宠主持,于康熙二十八年,在深圳河上,建造了一座“惠民桥”,此桥以石头建造,就是今日“人民桥”的前身。
“深圳”作为地名,最早出现在清朝康熙年间,是个小“墟”的名字,也是个哨所的名字,那个时候,仅有10名驻兵。
“墟”,本为乡村定期的贸易集市,交易完成后人们就会散去,不过在清康熙年间,新安县内的“墟”已发展为有固定居民的墟市,它们多形成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深圳墟虽不大,却比较有名。
其实,“深圳”这一名称,除了带有地理的痕迹外,还烙印了移民文化的色彩。它是客家移民南迁,带来的新词汇。
一般而言,移民迁移到新的地方后,常把旧地名搬来使用,借此来表达对根的溯源。通常情况下,移民不是照搬原名,而是使用与原居地相同的地名通名。历史上,岭南地区部分客家人是从闽北、浙南迁来的,这些地区常见的地名通名中,就有坑、潭、洋、坪、圳等。
在浙江也有一个同名的“深圳”,此外还有浙江丽水的愈岸、永康的圳头;江西进贤的温家圳、萍乡的圳口、何家圳;湖南新宁的圳源垌;广东大埔的圳头坑、梅县的高圳等。这些地名出现的年代,都在宋代以后,是南下的北方人带来的古汉语,在南方演变成方言后,产生的方言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