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2024年11月29日 06:4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公司在你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你月工资的倍数来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网友(2):

你可以向公司主张以下的权利:
1、你是在该公司工作一年后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最多不超过11个月)。
2、公司是在劳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前无故提出解除合同的,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3、赔偿金的赔偿年限,从进入公司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大约为4个月的工资。

网友(3):

3个月,如你本人无过错,公司又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还应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网友(4):

头一年的,你可以向公司要求11个月的经济补偿。然后再要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