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2024年11月30日 07:3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时,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综上,在一般的情况下,员工辞职是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只有员工在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才要对该企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网友(2):

  1. 辞职是否需要付违约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 如果是提前一个月通知资方,不需要付违约金,否则需要付违约金。

辞职违约金注意:

  1. 劳动者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 违约金的数额不可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培训费用。

  3.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可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中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其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来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5.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资金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6. 若是不符合以上规定是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只要按照程序去辞职就可以不用交辞职违约金了。

参考资料

辞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_辞职要交违约金吗.乔布简历[引用时间2018-1-10]

网友(3):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并且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是应当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

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

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网友(4):

首先关于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法定条件之一就是参加了专业技能培训,签订了培训协议,在培训协议中一般约定有服务期及违约金。这个是法律承认的。
如果你要避免支付违约金,就需要证明你没有参加专业培训,或者参加的培训不是专业培训。在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了培训协议以及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通常都会被认可,你不支付违约金就离职的可能性很小,很难得到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支持。
其次要说的是劳动时间。8小时工作制是法定的,加班自愿。12小时加班显然已经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法定最长工作时间。但是你要设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包括只给你算10.5小时的事实。这些都很难举证。我所在的公司也是工作时间很长,作业员也没有权限进入内网,但是可以查到考勤,以此证明工作时间。但是各个公司考勤方式不同,且考勤记录保存在用人单位,你很难取得,只能要求用人单位举证。这里用人单位举证的考勤记录如果上面没有你本人签名你是不需要认可的,也绝对不能认可,不然构成法律上的自认,对你很不利。公司也可以通过证明你某一次或几次在你要求的加班时间内不在加班,就足以推翻你的主张了。
综合上边的分析
违约金肯定要交,也许是相当于未履行服务期比例的培训费,也许是约定的特定违约金,总之一定要支付才能离职。
加班费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可以合并审理,但是不是一个事儿。有操作的空间,但是难度很大。因为我是在公司做法务,所以了解比较多的是怎么推翻你的证据,你最好找个专职律师来给你出些有用的建议。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