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3月合同到期。公司要我续签合同,但职位下降了,工资比以前高了,因为我公司今天所有员工工资都涨

2024年12月02日 08:43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属于降职不降薪,也是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所以你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友(2):

可以以合同条款比以前的低,不续签合同,单位支付补偿,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要慎重啊。找工作不易,并且你们还加工资。

网友(3):

当然不签了 工资是所有人都涨了 又不是你一个人 职位怎么能越干越低呢 !!! 坚决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