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旷工两天予以辞退,我请假未批准便离职一天,公司便开除了我,海口一个半月工资,是否合法

2025年03月23日 13:18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说用人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关系是依法解除的。但是,矿工一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要看公司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确实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2、你说的三方协议里面如果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情况、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内容,可以视同为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上面内容就应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你可以申请从你上班第2个月到辞职当月的双倍工资。
3、你提到要扣一月份和二月份的工资,共计一个半月。扣工资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只有用人单位能证明因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严重损失才能去申请劳动者给予赔偿。
4、既然说到扣工资,也就说明这一个半月内你是没有拿到工资的。如果你能证明用人单位在应该发放工资的时间内,没有发放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应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的规定的话,那你还可以依照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加付50%-100%的赔偿金。

网友(2):

应该早签份合同

网友(3):

当然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