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员工10月调到另一个公司,在新公司扣缴个税时,是按1-10月的累计数计算吗?

2025年03月23日 09:53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新公司申报10月个税时,累计数为当月一个月的数据。

网友(2):

是的,个税系统会自动下载税务系统已经申报完的信息,你当月收入累计加上1-10月数据,计算个税。

网友(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新公司申报10月个税时,累计数为当月一个月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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