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房屋怎么过户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房屋怎么过户?
2024年11月22日 06:59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房屋过户指的就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变更,如果房产证都没有办下来,就不存在变更,也就没有办法办理过户了。
所以说如果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只能够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是买卖协议将房屋卖给对方,并且约定何时去办理这个产权变更登记。
由于产权没有变更,所以即便是签订了买卖合同,产权还是归原来的房主所有,所以为了防止双方对这个产权登记产生纠纷,可以约定下违约责任以及损失赔偿的问题。

网友(2):

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