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父母是家,父母去后意谓者家散了,所以兄弟姐妹自然就少了来往。
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胎儿也可充当继承人。法人(包括国家)虽然可以取得遗产,但一般不列为继承人。其中,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父母——与子女相对应。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养孙子女与养祖父母之间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谓的养孙子女,是指由其养祖父母直接收养为孙子女的情形,而不是指由养祖父母的子女收养为子女从而形成祖父母与孙子女之关系的情形。)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注意: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不是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只能通过代位继承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显然,你可以继承你爷爷奶奶的遗产,但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你爷爷奶奶没有留下遗嘱特别指出让你继承遗产的话,首先继承遗产的应该是你的四个姑姑,你继承的将是很少一部分的遗产,如果留了遗嘱,则根据遗嘱进行分配,假如说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你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你爷爷奶奶的遗产。
如果父母不怎么偏心,兄弟子妹不好吃懒做,没有经济纠分,关系不好。一般问题出在家庭核心老大的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