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存在是由国税还是由地税管理的问题,个人所得税却是则属于地税征收管理的。所以个人独资企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只向当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