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已确定,但没交社保,赔偿款怎么拿到?

2024年11月14日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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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只要认定了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赔偿金额是法定的。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社保),那相关赔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确定你是经工伤认定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十级伤残鉴定,认定书上的用人单位就是承担上述五项赔偿的主体。赔偿款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你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就行,这个过程是免费的!拿到仲裁裁决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还未拿到赔偿款,你就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根据我们所处理的,一般只要仲裁裁决书一下,在规定的时限内,99%以上的人都可以拿到赔偿款)。
赔偿款计算方式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补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 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有地区差别,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这里所说的本人工资,原则上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