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重点那一章

基础会计重点那一章
2024年11月27日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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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基础重点考试内容
  第一章 总 论
  一、会计概述
  (一)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二)会计的基本职能 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
  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记录、计算、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三)会计的对象 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也就是会计的对象。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
  (一)会计主体 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
  二)持续经营 (三)会计分期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四)货币计量 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
  单位的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择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三、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一)会计要素 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统称为企业的六大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相对静止状态,即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显著变动状态,即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二)企业会计等式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企业的资产于所有者的投入资本和债权人的借入资金及其在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效益,分别归属于所有者和债权人。归属于所有者的部分形成所有者权益;归属于债权人的部分形成债权人权益(即企业的负债)。资产于权益(包括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资产与权益必然相等。
  资产与权益的恒等关系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也是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经济业务的四种情况:资产权益同增 资产权益同减 资产内部一增一减 权益内部一增一减
  2、收入-费用=利润
  收入、费用和利润之间的上述关系是企业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3、资产=负债+所有都权益+(收入-费用)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与一般要求
  一、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财产、物资的简称,企业的财物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则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等偿付的现时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
  (四)资本的增减 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和损失。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收入、费用、成本、支出都是计算和判断企业经营成果及盘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三章 会计科目和账户
  一、会计科目 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前者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后者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实用性原则。
  二、账户 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账户的分类
  同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对应,账户也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户是指根据总分类科目设置的、用于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根据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可将其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五类。
  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明细账。总账账户称为一级账户,总账以下的账户称为明细账户。
  (三)账户的基本结构
  账户分为左方、右方两个方向,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至于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取决于所记录经济业务和账户的性质。登记本期增加的金额称为本期增加发生额;登记本期减少的金额,称为本期减少发生额;增减相抵后的差额,称为余额。余额按照表示的时间不同,分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其基本关系如下:
  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账户的基本结构具体包括账户名称(会计科目)、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所依据记账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四)账户与会计科目的联系和区别
  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就无法发挥会计科目的作用。两者的区别是: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科目和账户不加严格区分,而是相互通用。
  第四章 复式记账
  一、复式记账法 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变化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 复式记账法主要是借贷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三)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初期末余额均在借方;权益类账户的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期初期末余额均在贷方。
  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权益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费用(成本)类账户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相同,收入类账户结构与权益类账户相同。
  (四)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五)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三、会计分录 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二)会计分录的分类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 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三)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1)确定经济业涉及的科目及性质 (2)确定是增加,还是减少;
  (3)确定账户的方向 (4)确定借贷方金额
  四、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等。
  (二)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事项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要求做到:同依据、同方向、同期间、同金额。
  第五章 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意义和种类
  (一)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二)会计凭证的意义
  (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 (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
  (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三)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二、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购销合同、各种申请单、银行对账单、债权债务对单等不能作为原始凭证)
  (二)原1.按照不同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2)自制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2.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
  (1)一次凭证。一次凭证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一次凭证是一次有效的凭证。
  (2)累计凭证。累计凭证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3)汇总凭证。汇总凭证指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3.按照格式不同分类
  (1)通用凭证。通用凭证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2)专用凭证。专用凭证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5)填制单位签章;
  (6)有关人员签章; (7)凭证附件。
  (四)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4)书写要清楚、
  (5)编号要连续。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要及时。
  (五)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始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 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1.按内容分类
  (1)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2)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3)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2.按照填列方式分类
  (1)复式凭证。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2)单式凭证。单式凭证是指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凭证。
  (三)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四)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1.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5)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6)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2.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
  3.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付款凭证左上角由“贷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
  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4.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五)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
  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内容是否真实;项目是否齐全;科目是否正确;金额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正确。
  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
  四、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会计凭证的传递要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第六章 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的概念和种类
  (一)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设置和登记账簿是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是连接会计凭证与会计报表的中间环节,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会计账簿与账户的关系
  账户存在于账簿之中,账簿中的每一账页就是账户的存在形式和载体,没有账簿,账户就无法存在;账簿序时、分类地记载经济业务,是在个别账户中完成的。因此,账簿只是一个外在形式,账户才是它的真实内容。账簿与账户的关系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三)会计账簿的分类
  1.按用途分类
  (1)序时账簿。序时账簿又称日记账,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的账簿。在我国,大多数单位一般只设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分类账簿。总账、明细账。分类账簿提供的核算信息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依据。
  (3)备查账簿。备查账簿简称备查簿,
  2.按账页格式分(1)两栏式账簿。两栏式账簿是指只有借方和贷方两个基本金额栏目的账簿。
  (2)三栏式账簿。三栏式账簿是设有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基本栏目的账簿。
  (3)多栏式账簿
  (4)数量金额式账簿。数量金额式账簿的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栏目内,都分设数量、单价和金额三小栏,借以反映财产物资的实物数量和价值量。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等明细账一般都采用数量金额式账簿。
  3.按外型特征分类
  (1)订本账。适用于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2)活页账。各种明细分类账一般采用活页账形式。
  (3)卡片账。对固定资产的核算采用卡片账形式。
  二、会计账簿的内容、启用与记账规则
  (一)会计账簿的基本内容 (1)封面,主要标明账簿的名称。
  (2)扉页,主要列明科目索引、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
  (3)账页,是账簿用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载体,包括账户的名称、登记账户的日期栏、凭证种类和号数栏、摘要栏、金额栏、总页次、分户页次等基本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记账规则
  (1)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2.(
  (2)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3)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①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②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③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④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4)各种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用“ ”表示。
  (5)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三、会计账簿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一)日记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1.现金日记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二)总分类账可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也可以根据经过汇总的科目汇总表或汇总记账凭证等登记。
  (三)明细分类账是根据二级账户或明细账户开设账页,格式有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数量金额式:原材料、库存商品
  多栏式:借方多栏式(物资采购、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方多栏式(应交税金、主营业务收入)借贷多栏式(本年利润)

  四、对账
  (一)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之间的核对
  (二)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
  (1)总分类账簿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 (2)总分类账簿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簿核对;
  (3)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核对; (4)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三)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之间的核对。包括: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五、错账更正方法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下列方法更正:
  (一)划线更正法
  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红线的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及相关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