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行政
是相对传统公共行政而言的。新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连续性,将道德价值概念注入行政过程,将社会公平注入传统的经济与效率目标;强调政府公平,对公众需要负责而不是对公共机构负责,以及公共项目应当对决策和执行负责。它强调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相关控制、分权授权、组织发展、顾客至上和民主工作环境。新公共行政所倡导的价值观,如社会公平、代表制、回应性、参与和社会责任等,推动了公共行政的发展,在某些方面它为新公共管理的产生做了理论准备。
新公共行政学:
指20世纪6、70年代产生的运用现象学方法,本土方法论、符号互动论以及解释学和批判理论等新的研究方法并且强调以公共行政“公共”部分为研究重心的公共行政理论。
代表人物
弗雷德里克森,德怀特·沃尔多
区别
1.新公共行政学有对传统公共行政学“效率至上”观的反思与批判。
2.新公共行政学对社会公平价值观的提倡。
3.新公共行政学对传统的政治—行政两分法进行了突破。
4.新公共行政学的动态、开放组织观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学。
新公共行政学也称为新公共行政运动,是相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而言的,但是它也仅是在某些价值理念上与传统公共行政学有所区别,并且也无法根本改变官僚制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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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行政学也称为新公共行政运动,是相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而言的,但是它也仅是在某些价值理念上与传统公共行政学有所区别,并且也无法根本改变官僚制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