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在居住的房子,有一半是丈夫父母老房子的拆迁款买的,其余的是我们两个共同的,离婚后我能分房产吗

房管证没有办好,但父母已经去世。
2024年11月27日 21:47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的公婆去世前应该没有留下遗嘱吧。如果没有,那他们的份额就好继承给你们两夫妻。房产证没有办好也不妨碍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个事实。
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离婚分割财产时你有可能分得这套房子,并由你补偿差额给你丈夫。比如你这套房子价值50万,则你分得房子,并补偿对方25万。或者对方分得房子,补偿你25万~

网友(2):

现在的房产证所有人是谁?如果是公婆。你没有权利。

网友(3):

如果当初买房时父母没有明确他们的拆迁款是资助给自己儿子的,则为你们俩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如果有证据表明拆迁款只是资助自己儿子,则你不能分。

网友(4):

如果当初买房时父母没有明确他们的拆迁款是资助给自己儿子的,则为你们俩的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如果有证据表明拆迁款只是资助自己儿子,则你不能分。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庭审期间男方将股市资金转走的行为应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

网友(5):

您好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 如果能证明那部分房款自己有出则可以分割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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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6):

你需要证明你自己也出资参与了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