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法律界人士帮忙解答一下四个房子的难题?

2024年11月30日 13:3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婚姻期间的房产等无特别约定应属于夫妻同共拥有。既然你们拥有3/5,那土地使用权益及补偿等,你们也应拥有3/5。那2000元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吧。你妻子偷偷给你丈母娘,最多看作是处理她的部分,你可以说明她没有经过你同意。而且可以说明给你丈母娘是何意思,是保管还是赠送?你可以找村长给你当证人。

网友(2):

如果3/5房产做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处置应由你夫妻同意。
你做为监护人,是有权的。

网友(3):

这种案例很多,一涉及征地拆迁补充就兄弟反目,父子成仇。
慢慢来,把情况解释清楚,宅基地是集体分给你或你对象还是继承的,何时取得,合适建起老屋,谁出资?你们何时结婚?你、你对象、丈母娘、小舅子都是本村集体成员吗?94年转让协议是谁签署的把谁的什么卖给谁,有谁见证?你对象偷偷给你丈母娘的是什么,转让协议正本吗?小舅子加盖的房是在宅基地的3/5部分还是全部?宅基地上的老房和新房谁居住?

网友(4):

房契拿到现在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上面是你或你对像的名字,其他人就对该房基地没有使用权。若房契上的名字是你或你对像的名字,未经你同意,你小舅子擅自在该房基地上盖房子的行为就是非法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回属于你们夫妻的房契,并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若是房契是您或您对象的名字,老房子的拆迁款或房应归你们夫妻所有,您丈母娘无权处理拆迁款或房子的归属。若是您的这些亲友违背您或您妻子的意愿,处理了拆迁补偿款或房,损害了你们夫妻的利益,您可以诉至法院,请法院判决。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通过我在百度空间主页上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以便及时对您的疑问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