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平生爱情故事

2024年11月18日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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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总共有三个女人: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美满的。虽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当今开放的时代也是难能可贵的。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因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于是,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也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之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徐志摩的"唯一之灵魂伴侣"的梦想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追寻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痛苦。他还得继续寻找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
于是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请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最终陆小曼活了:她终于离婚成功。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举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故事结局啊!然而,高兴似乎仍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并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也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常常吵架。为爱情而婚姻的结局,并没有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于是,我们不得不感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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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与张幼仪结婚,后于1922年3月在柏林离婚。 与林徽因的感情无疾而终。而后遇到了陆小曼。 七夕节是中国的情人节,就在牛郎织女相会的那天,1926年北京北海公园进行了一场人们议论了很久的婚事。与陆小曼结婚,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为证婚人。

他与张幼仪的婚姻是那个时代的不幸,他与陆小曼的婚姻又参杂了太多的物质功利,他与林徽因的那淡淡情愫才最令人唏嘘。

与张幼仪
1915年,由政界风云人物张君励为自己的妹妹张幼仪提亲,徐志摩把从未谋面的新娘娶进了门。张幼仪端庄善良,具有中国传统的妇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贤淑稳重,善操持家务。婚后生了两个儿子,能相夫教子。
与林徽因
林徽因游历欧洲,在英伦期间,结识了当时正在英国游学的徐志摩。当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徐志摩被林徽因出众的才华与美丽所吸引,苦苦地追求林徽因,并不惜与发妻张幼仪离婚。但林徽因经过理智的思索,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了,而且是与志摩不辞而别……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那首有名的《偶然》诗是这样写的:“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这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自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与陆小曼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京,常与朋友王赓相聚。王赓的妻子陆小曼,对徐志摩影响甚大。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交际场相识相爱。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刚结婚的前段日子里,虽然徐父徐母对陆小曼依然心有不满,但是两人也过得浪漫、惬意。只是到了后期,由于陆小曼的病,由于徐申如的拒绝接纳,由于鸦片的侵蚀等诸多原因,陆小曼变得越发娇慵、懒惰、贪玩,浑没了当初恋爱时的激情,似乎不再是一个有灵性的女人。她每天过午才起床,在洗澡间里摸弄一个小时,然后吃饭。下午作画、写信、会客。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听戏。徐志摩为了使妻子心喜,就一味迁就她。虽然在口头上常常婉转地告诫陆小曼,但效果不大。后来,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出于对陆小曼极度不满,在经济上与他们夫妇一刀两断。徐志摩要从父亲处拿钱是不现实的,因此,他不得不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三所学校讲课,课余还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即便如此仍不够陆小曼的挥霍。1929年,徐志摩辞了东吴大学、大夏大学的教职,继续在光华大学执教,1930年秋起又在南京中央大学教书,并兼任中华书局编辑、中英文化基金会委员。上海南京两地来回跑,1930年秋,即陆小曼29岁那年,徐志摩索性辞去了上海和南京的职务,应胡适之邀,任北京大学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以挣家用,仅1931年的上半年,徐志摩就在上海、北京两地来回奔波了8次。当时,人均的年薪为五块大洋,而徐志摩一年即可挣到几百大洋,但是即便如此,仍然满足不了陆小曼在欢场里的无度的花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