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办取保候审需要检察院和法院同意吗?

2024年11月20日 21:1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取保候审可以由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实施,所以取保候审不一定要经过检察院,主要看案件在哪一阶段。


取保候审是公安局的权利。可以去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话,就是可以办理的。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网友(2):

公安局对犯人办取保候审不需要检察院和法院同意或者批准。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

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决定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网友(3):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
自己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
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2、法律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网友(4):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和第75条,以及《公安部规定》、《检察院规则》《法院解释》,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网友(5):

1、公安机关办取保候审不需要检察院和法院同意或者批准。
2、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也不需要通知检察院和法院,只是检察院、法院办理取保候审通知公安机关执行。